我县严把“四关”确保公务员考核公平公正

日期:2015-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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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我县严格遵照公务员分类量化考核办法,突出把牢“四个关口”,使考核程序规范严谨、考核结果公平公正。

  一是把好测评关。将干部评议拓展到全体机关干部和下属单位干部,扩大参与民主测评的范围,广泛听取意见,保证考核结果的公认度。二是把好公示关。要求各单位将考核结果在本部门公示三天以上,接受群众监督,没有异议后再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核。三是把好审批关。在各单位报审优秀人员时,严格按照下达的指标名额审核,并结合单位和领导班子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结果、年内单位有无发生重大负面问题记录进行审批,对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评为“良好”等次的单位,党政正职不得评为优秀格次;评为“一般”以下等次的单位,所有班子成员不得评为优秀格次;对在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等12项内容上出现重大问题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其班子所有成员不得评为优秀格次。四是把好奖惩关。审批三等功的公务员时,征求单位纪检部门的意见,同时严格落实对“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公务员进行诫勉谈话、当年不予调资等有关政策,进一步发挥了年度考核的作用。(张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