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三项机制全面激发干部活力

日期:2017-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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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是省委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凝聚推动改革发展强大动力的最新制度成果。深入学习、科学理解、准确把握、坚决落实“三项机制”,既是各级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也是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加快推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手段。

  “三项机制”是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根本保障。郡县治,天下安。县域虽小,却是发展经济、保障民生、维护稳定的基本单元,也是干部干事创业、锻炼成长的训练基地。当前,潼关正处于实施“生态立县、旅游兴县、黄金强县”发展战略、加快转型赶超的关键阶段,发展任务重、改革难点多、工作压力大,要实现好这一战略目标,必须要有一支勇于担当、敢干负责、善于作为的高素质基层干部队伍。省委"三项机制"的出台,将过去零散的干部激励办法措施、地方政策有益探索,系统集成为统一要求,上升固化为制度体系,释放出了让能者上、对错者容、使庸者下的强烈信号,为建设高素质的基层干部队伍提供了根本的制度保障,必将进一步优化政治生态,营造出良好的干事创业环境。

  “三项机制”是体系完备的干部激励措施,是一个系统的制度安排,三者既联系紧密、相互补充,又靶向精准、各有侧重。激励机制是正向引导,侧重于对干部付出的肯定和工作成绩的嘉奖,解决干部内生动力不足的问题;容错机制是必要保障,侧重于消除干部敢闯敢试、敢作敢为的后顾之忧,解决干事创业活力不足的问题;能上能下机制是反向压力,侧重于对工作推进不力、出现“人岗不适”的干部进行组织调整,走向下的通道,解决干部外在压力不足的问题。“三项机制”兼顾到了干部干事创业正向、反向两方面措施的综合运用,形成了完整的干部激励体系,是非常实用的干部管理办法。

  正确运用三项机制,落实鼓励激励机制,提振干部队伍“精气神”。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制度是推进鼓励激励机制有效实施的必要手段,要做到考核的细则内容详实、过程评价公正、结果运用合理。要把平时考核与季度考核、半年考核与年终考核结合起来,注重干部平时的工作情况和业绩效果。既要注重常委班子在考核中的主导作用、“两代表一委员”的评议作用,又要通过县委委员进行集中评议,创建多角度、全方位、立体式的评价体系,力争使考核结果准确、客观、公正,具有说服力和信服力。要以“徒木立信”的态度,坚决将评价结果运用到干部的精神、物质、政治激励当中,让勤勉者得到激励、推诿者得到惩戒,形成争先恐后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落实容错纠错机制,营造干事创业好氛围。面对改革发展繁重任务,没有成熟经验可供复制,“摸着石头过河”难免会出现失误和差错,如果不加区分追责干部,势必影响干部工作活力、影响改革发展大局。要大胆运用好容错纠错机制,为改革者松绑、为创新者撑腰。要本着对组织负责、对干部负责的态度,对容错的责任主体进行正面宣传,肯定工作中的积极方面,消除负面影响。同时,对容错者出现的失误和偏差,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另外,对恶意中伤、故意诬陷的行为要及时介入调查,既不让改革创新者蒙冤受屈,也不让违法乱纪者蒙混过关。

  落实能上能下机制,明确选人用人“风向标”。能上能下,重在能下。能下是传导压力的必要手段,也是解决“人岗不适”问题的有效举措,既要让干部下得明白,下得心服,又要看到“上”的希望。明确“下”的标准。既要立规于前,划清“下”的标准和情形,照章办事,又要体现人文关怀,让不为者知责任、有压力、受警醒,“下”得心服口服。综合运用考核结果,推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末位淘汰制、连续多年不合格不达标让位制,让身居其位不作为、能力素质不适应的干部坚决“下课”,对只求无过、不求有功的干部坚决调整。坚持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相结合,全面立体、多角度、近距离了解掌握干部表现,在完善的制度保障和各方监督下,向干部说明“下”的原因,道明“下”的必然。科学运用“下”的手段。按照“人岗相适”原则,对干部的综合素质进行集中研判,确定“转”和“下”的途径、方式。同时,要建立“一对一”培养帮扶机制,定期培训交流、考核考察,对改进明显、业绩提升的干部及时予以肯定,符合规定的重新任用,建立“上”和“下”的有效流动,形成既能随着工作“上”,又能随着工作“下”的良好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