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局:以经济责任审计促进干部守规尽责干事创业

日期:2017-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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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局不断适应干部管理和监督不断变化的新常态和新要求,进一步做实做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近5年来,共完成经济责任审计项目52个,其中:离任37 个,任中15个,涉审的单位,其中:乡镇15个,部门 32个,事业单位5个,较好完成了县委交办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任务,促进了全县各级各类单位党政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和干事创业。

  一是审前,做好交接,确保了国有资金、资产的安全完整。明确离任者与接任者的权利和责任,分清离任与接任二者经济事项界线,填写好离任经济事项交接表,确保资产负债的真实完整交接,使原任领导清楚离任,新任领导明白接手,有效改观新任不理原任旧账的现象,增强了权力运行的约束力。

  二是审中,抓住重点,全面真实反映履职、守规情况。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工作性质、被审计对象的履职特点,结合权利和责任清单,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人、财、物管理使用等事项的审计,以财政、财务收支和资产负债为基础,以经济决策为主线,以经济管理为重点,以经济绩效为落脚点,审查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贯彻落实国家政策措施、目标责任完成、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债务管理、个人廉洁自律、内部制度建设、国有资产增值保值等方面情况,重点关注领导干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三公消费”等情况,反映和揭示庸政、惰政、怠政等问题,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和实事求是的责任界定,促使领导干部时刻绷紧履职、廉政这两跟弦,针对审计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注重从体制、机制和制度上研究问题、分析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三是审后,综合评判,加强对审计结果的运用。在审计结束后,组织、纪检部门加强对审计报告研判、利用。把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纳入所在单位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年度考核、任职考核的内容,把经审计认定的经济业绩,作为鉴别、奖惩、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对审计指出的重大问题,由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即组织部长、监察局局长和审计局局长)对离任、接任、任中领导干部进行集中或个别诫勉约谈,就审计发现问题的责任划分、整改事项提出具体要求,真正把审计结果利用工作落到实处。

  做实做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切实了提高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意识和能力,促进了权利行使安全、资金运用安全、项目建设安全和干部成长安全,起到了“一审二帮三促进”的作用,真正使经济责任审计真正起到约束干部、鉴定干部、激励干部、教育干部的目的,为县委、县政府监督、管理和使用干部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