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水县:“四个突出”着力提升选人用人质量

日期:2020-10-26
来源:白水县党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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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水县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二十字”好干部标准,坚持“重品行、重实绩、重基层、重公认”的选人用人导向,着力在扩大民主、最大限度实现公平公正上下功夫,实现“以好的作风选用作风好的人”。

干部动议环节突出“公平公正”。县委组织部根据班子研判、空缺岗位等情况,科学提出动议范围,采取各级党组织提名、干部署名提名、组织部门综合研判提名等多元化提名方式,特别是强化党组织在动议环节中的领导把关作用,有效提高初始提名人选的准确性,杜绝了“少数人选少数人”的情况。

民主推荐干部突出“民主公开”。不简单以票取人,坚持“六听”,即注重听单位党组织意见;听分管领导意见,征求相关县级领导对包联乡镇、分管部门领导干部的评议和使用建议;听有关部门意见,对纪检干部、政法干部、人武干部的选拔和使用,注重听取县纪委监委、政法委、人武部等部门的意见;听人大和政协意见,采取个别谈话、书面征求等形式征询县人大、政协的意见;听各常委意见;听所在单位干部意见。通过集中各方面意见,扩大民主,努力做到选准人、用好人。

考察识别干部突出“从严从实”。坚持“六必核”工作要求,对干部的资格条件、职数配备、有关事项、举报反映、干部档案、廉政鉴定逐项认真核实,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和“超职数配置”。近年来,先后有7名干部因身份问题、人事档案问题,终止了选任程序。

研究讨论干部突出“科学规范”。坚持“四个不上会”,对没有按规定进行酝酿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的不上会,没有按规定核实清楚有关问题的不上会,没有按要求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不上会,没有按规定向上级报告或报告后未经批复同意的干部任免事项不上会。严格落实县委五人小组会、组织部部务会、县委常委会集体讨论研究干部事项制度,坚持会上不定调子、不带框子,逐人发表意见。认真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一人一袋”制度和任职预审报备制度,做到选人用人全程环环留痕。(作者: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