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五个确保”抓好发展党员工作

日期:2015-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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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确保队伍过硬。采取季度评议和年度评定。确定发展对象前党支部每季度要组织召开支部大会,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逐个评议。在对评议对象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进行民主测评,年终支委会根据全年季度评议情况,综合评定,确定发展对象人选。

  二是确保结构合理。不断从改善党员队伍年龄结构、文化水平和调整各阶层、各行业比例入手,明确“四个重点”的发展党员工作思路,即:在农村优秀分子中重点把热心村组事业的农村致富带头人、妇女发展成党员,为全村的发展共商大计、出策出力;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重点把为企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的发展成党员;在机关干部中重点把作风硬、业务精、能力强、素质高的发展成党员。

  三是确保符合程序。采取党委和县委组织部分级审核制。党委派出专人分别与支部负责人、培养联系人、党员群众代表见面,掌握入党程序是否完善,相关材料是否完备,根据考察情况确定考察意见;县委组织部对党委上报发展党员材料和程序进行审核,并且重点考察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两层审查严格发展程序,提高了发展工作公信度。

  四是确保责任落实。把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建立完善县、镇、村三级责任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按照“谁介绍谁负责,谁发展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接收谁负责”的标准,对发展党员的各个环节严格把关,建立信息档案。对发展党员工作中,不坚持标准、不按规定程序、把关不严或弄虚作假的基层党组织及有关人员,严格追查责任。县委组织部每年对全县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对发展党员工作重视不够、制度不健全、程序不规范的党组织,进行通报和教育;对发现的党员档案不全、不规范的,规定时限进行整改。

  五是确保发挥作用。探索建立疏通党员“进出口”机制,及时将那些思想觉悟低,自身素质差、不能起模范带头作用甚至有负面影响的党员清理出党员队伍,改变党员“能进不能出”的状态,进一步激发党员队伍活力。推行党员服务承诺践诺制度,落实党员设岗定责、承诺践诺、结对帮扶等制度,组织在职党员到社区服务群众,促使党员发挥出应有的先锋模范作用。(冯立 陈柯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