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与2010年大学生“村官”签订聘用合同
日期:2010-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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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8日,县委组织部与今年选拔聘用的27名大学生“村官”签订了到村任职聘用合同。
合同期限三年,从2010年9月15日至2013年9月24日止。聘用双方就聘用岗位、合同期限、双方权利义务、工资福利保险、合同解除终止、违约情形及争议处理等内容进行了约定,为大学生村官规范管理及考核提供了重要保障。
合同的签订标志着该县第三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全面结束。会后,27名大学生“村官”立即投入到11个乡镇的人口普查、新农合疗、创卫和冬农工作中去,接受实践锻炼,施展自身才华,为新农村建设、实现“双万”目标作出积极贡献,立足平凡岗位创先争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