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水县实施人才强县战略的意见

日期:201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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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办发〔2013〕30号

  中共白水县委办公室

  白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白水县实施人才强县战略的意见》的

  通 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白水县实施人才强县战略的意见》已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白水县委办公室

                                                                      白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2月9日

  白水县实施人才强县战略的意见

一、总 则

  1、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全国组织及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县人才工作,紧扣“双万双百”和“五新白水”富民强县目标对人才的需求,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构筑人才高地,为县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2、坚持科学的人才观,建立人才投入长效机制。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一把手”抓“第一资源”和“服务发展、人才优先”的理念,在全县大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

  3、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人才资源能力建设为主题,以调整和优化人才结构为主线,从我县实际出发,采取培养、引进、使用、激励相结合的方式,突出抓好六支人才队伍建设。

二、队伍建设

  4、加强党政人才队伍建设。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优先把专业对口、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人才选拔到领导岗位,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加强公务员队伍的考核、管理、教育和培训,建立公务员队伍科学、合理、有序的流动机制。

  5、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重点抓好领办、创办、帮办中小微企业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县委政府服务企业的政策、资金扶持力度。举办各种民营企业家经营管理培训活动,提升民营企业家现代经营管理理念和开拓市场的能力。

  6、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构建分层分类的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体系,提升专业技术人才整体创新能力。重点加强对农业、苹果、教育、卫生、水利、城建、工业、项目建设等领域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激发专业技术人才创新的动力和活力。

  7、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围绕农村主导产业,突出抓好农村实用人才技术培训、素质提高和能力提升。加强对农村“土专家”、技术能手、产业带头人、种养大户、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等优秀乡土人才的培养、扶持、服务、引导力度,提高优秀乡土人才的示范引导能力。加大对外出务工人员和返乡农民工的就业技能培训,为农民工就业创业掌握“一技之长”提供服务平台。

  8、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依托大型骨干企业、重点院校和培训机构,建立我县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紧紧围绕产业、重点项目,着力引进、培养一支门类齐全、结构合理、技术实用、技艺精湛的高技能人才队伍。

  9、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全面加强对我县各类社会工作人才的规范管理和引导发展,抓好现有各类社会工作人才的职业规范、服务技能的培养提高。根据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创新社会管理和创优社会服务的需要,大力发展社区管理中普法调解、社会救助、就业指导、婚姻介绍等各类社会工作人才。

三、人才培养

  10、着力提升党政人才队伍素质。继续举办“果乡大讲堂”,邀请国内知名专家学者来白授课讲学,进一步更新干部知识结构,拓宽干部视野。实施“百名干部进高校”工程,每年选派100名优秀科级干部到高校学习培训,培养和储备一批眼界宽、思路宽、胸襟宽、懂经济、会管理的复合型干部。实施优秀干部“上挂计划”,每年选派一定数量的干部到上级部门挂职,提高领导干部服务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坚持招商引资、城市建设、信访稳定、重点项目、美丽乡村建设帮扶等一线干部培养锻炼制度,进一步提高年轻干部做好基层工作的素质和本领。

  11、着力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培育。围绕重点产业、项目以及急需紧缺人才领域和行业,加紧培养教育卫生、建设规划、旅游管理、文化创意等领域的高级人才和急需人才。实施“白水英才”和“名医、名师”培养工程,加大科技创新奖励力度。

  12、着力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能力。实施“企业家培养”工程,每年组织部分重点骨干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到国内知名高校、社会培训机构,经济发达地区学习考察,两年内对规模以上企业的主要经营者轮训一遍;采取邀请知名专家学者授课,“举办企业家”沙龙等多种形式,定期举办各类专题讲座,努力培养一支具有战略头脑,善于经营管理的企业家队伍和职业经理人队伍。

  13、着力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围绕推进 “产业兴县”战略,实施“蓝领储备提升工程”,加快苹果、煤炭、白酒、建筑、旅游等产业紧缺技能人才的培养。实行校企合作,充分利用县职教中心、技校和社会培训机构等开展技能培训,加强高技能人才职业技术能力的培养。举办全县高技能人才大赛,加大奖励力度,促进技术工人岗位成才。

  14、着力打造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品牌。充分借力中省市各项培训项目,着重发挥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和协会等载体作用,积极开展各类农民培训,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层次多样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

  15、着力规范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管理。鼓励发展社区文化、社区中介、心理咨询、法律援助等社会公益事业,逐步建立统一规范的社会工作者岗位分类体系。组织开展岗位比武,义工标兵等职业技能竞赛,逐步提高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素质和能力。

四、人才引进

  16、大力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领军型人才。围绕我县重点产业,建立人才信息动态监测体系。以产业基地、工业园区、孵化器和重点项目为载体,进一步加大高层次创新创业领军型人才引进力度。实施创新创业团队和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工程,立足我县产业需要,着眼长远发展趋势,以主导产业为依托,通过政策优惠、平台建设、环境优化、资金支持等方式,引进一批带技术、带项目的产业人才及团队。

  17、完善人才引进的优惠政策。坚持政策引领,出台《白水县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对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专业技术、经营管理人才及其他高层次人才,可不受户口、编制等限制,开辟“绿色通道”直接引进。对引进来白工作的人才,按不同类型和层次分别给予一定的项目经费资助、一次性安家补助和逐月发放的生活津贴。对于带项目、带技术、带团队的创新创业人才,给予投融资、科技项目资金匹配、创业场所和生活住所等方面的支持。对特殊优秀人才,采取一人一议的引才政策。

  18、创新人才智力引进机制。建立县内外人才联络站点、人才公共信息平台建设,为企业建立网络招聘服务平台。建立健全高层次人才联谊机制,规范管理,有序运作,扩大影响,充分发挥人才联谊会招才引智作用。定期组织人才智力交流活动,县人社局每年组织用人单位赴外开展大型人才招聘活动不少于2次。鼓励“关系不转、户口不迁、来去自由”的人才柔性流动,支持用人单位以项目合作、技术入股、人才租赁等多种灵活方式引进人才和智力。深入推进县校合作,建立企业与高校院所的对接机制,力促人才资源、科技成果、风险投资三方对接。对为白水服务,与白水企业合作开展科技攻关,取得重大突破或获得显著经济效益的县外优秀人才,可参照引进人才给予相应待遇。鼓励社会人才中介服务组织参与人才引进,对成功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中介机构予以奖励。

五、人才流动

  19、从县外引进到县内工作满5年以上并经认定作出突出贡献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其夫妻分居、老人身边无子女等特殊困难且其配偶或子女在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可以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申请办理跨地区商调。

  20、县人才交流中心负责为民营企业及其科技和管理人员提供人事代理,履行好人事档案管理、身份认定、工龄计算、职称评审等人事代理职责;定期或不定期地举办各种人才招聘会,为民营企业人才引进、人才储备和人才开发创造良好条件。

  21、建立城乡人才帮扶机制。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力量与乡镇、村社结对帮扶,引导人才、资金、技术等资源为“三农”服务。制定《白水县乡镇人才队伍建设计划》,继续做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支教、支农、支医活动,选派优秀干部驻村等。继续开展面向农村、面向基层的农村实用技术、农业技术推广等培训。

  22、鼓励人才到农村创业发展。建立政策引导、市场配置、项目对接、利益共享的新机制,鼓励和引导农业科技人才通过技术开发、承包经营、投资入股、成果转让、提供有偿技术服务等形式,从事农技推广或产业化经营活动。对到农村创业发展,领办创办农业产业化企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人才,在工商、税收、信贷、技术培训以及农业产业化项目等方面,提供“优先、优待、优惠”等政策。

  23、将农村服务经历纳入职称评定的条件。对长期在农业生产、科技推广和教育医疗一线工作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做出突出贡献的可以破格晋升。

六、人才激励

  24、鼓励大型骨干企业建立技能人才实训基地,每建成一家,经县委人才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审核通过,从人才发展专项基金中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同时,支持企业有计划地选送经营管理人员到国内重点高校进修培训,到大公司、大企业或商务基地学习先进经验,提高经营管理和市场驾驭能力,经县委人才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审核批准,从人才发展专项基金中适当给予培训补贴。

  25、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攻读与从事专业相关的学士、硕士、博士学位。经批准参加脱产学习的在职人员,与单位签订合同,已有的编制、职务、工资不变,学习期满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和相应学位的,由用人单位核报学费;经批准参加非脱产学习的在职人员,学习期满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和相应学位的,由用人单位核报学费。

  26、鼓励事业单位每年选送一批专业技术人员到高校、上级单位或先进地区进修培训,不断提高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的素质,大力培养专业技术骨干。各单位每年选送进修人数不低于本单位在编人员的5%,费用由单位支付。对于组织有力,成效显著的单位,经县委人才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批准,从人才发展专项基金中给予2万元补贴。

  27、制定农村实用人才培训规划,采取举办基础知识讲座、农业科技知识培训班和网上业余培训辅导等形式,大力实施基本素质教育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县委人才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每年选送两批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到外地学习、培训,所需费用由县人才发展专项基金支付。

  28、建立人才发展专项基金。树立人才投入是效益最大投入的理念,县政府从2014起每年拿出50万元作为人才发展专项基金,专项用于人才的引进、培养、使用和奖励,并随财政收入的增长而逐年增加,同时积极吸纳社会捐赠资金,为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提供经费保障。人才发展专项基金的具体使用管理办法由县委人才办会同县财政局另行制定。

  29、建立领导干部联系专家制度。县级领导每人联系一名县管拔尖人才或专家。各乡镇部门主要负责人也要联系本单位、本行业1至2名优秀人才,充分发挥专家人才的引领、示范、带动、辐射作用,对联系的各类优秀人才每年要组织一次健康体检或外出考察学习。

  30、加大人才奖励力度。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设立“杰出人才奖”、“产业带头人奖”和“国家专利申请补助奖”,为县引进人才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设立“伯乐奖”,每两年表彰奖励一次。获“杰出人才奖”的,根据其贡献大小,一般给予不少于3万元的奖励。获“产业带头人奖”和“伯乐奖”的,给予2万元奖励。获“国家申请专利补助奖”的,根据《白水县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白水县专利补贴办法》,给予2万元奖励。

七、人才管理

  31、进一步完善党管人才格局。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把人才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善于用战略思维、开放视野、发展观念谋划和推动人才工作。县委组织部要进一步强化职责,在建立健全人才政策体系、协调整合人才工作力量,改善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加强人才工作的指导督查考核等方面切实履行牵头抓总职责,统筹抓好各方面工作任务的落实。人社局要在人力资源开发,人才引进管理,人才市场建设,人才服务体系和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方面发挥好职能作用,为人才发展和指导提供服务。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并积极参与抓好重大工作部署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实施,加强相互间的协作与配合,切实形成县委统一领导,组织部牵头抓总,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党管人才格局。

  32、健全人才工作运行机制。完善县委人才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商议协调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加强经常性的工作联系和沟通。强化“一把手”抓“第一资源”的责任意识,把人才工作纳入各乡镇、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并进一步提高其权重,确保人才工作主体到位,任务明确,责任落实。实行人才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政策制定,人才引进,评优推荐等重大事项,需报县委人才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或上报。要明确年度目标,下达目标任务书,制订出台考核意见,加大对各部门、各单位人才引进工作的考核力度,像考核招商引资那样考核招才引智工作,定期督查,定量考核,定时通报,确保引才工作高质量完成。

  33、加大人才工作宣传力度。充分借助各类宣传媒体,广泛运用多种宣传方式,大力宣传我县人才工作相关政策,优秀人才先进事迹和各乡镇各部门人才工作的有效做法等。不定期召开人才工作座谈会、现场会,积极推广相关单位在人才评价、激励、培育、任用等方面的成功经验,不断增强全社会的人才意识,着眼于营造人才公平竞争,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和人人尊重人才,人人爱护人才,人人竞相成才的社会氛围。

八、附 则

  34、本意见从发文之日起执行,此前所发文件规定与本意见有抵触的,按照本意见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