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村(社区)党组织第一书记选派工作的实施意见

日期:2015-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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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组发〔2015〕36号

中共白水县委组织部

  白水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白水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做好村(社区)党组织第一书记选派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镇党委,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巩固和拓展我县2014年选派第一书记工作成果,全面提升村(社区)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能力和水平,按照市委组织部、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做好选派机关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和县委要求,现就做好2015年村(社区)党组织第一书记选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抓基层、推动基层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等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通过选派优秀干部到村(社区)任第一书记,坚持“三级统筹、力量整合,干部驻村、部门包联,任务捆绑、目标管理”的原则,积极开展送政策、送科技、送信息、送服务、送温暖活动,着力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解决一些村(社区)“软、散、乱、穷”等突出问题,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等成果,进一步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推动科学发展、带领农民致富、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农村稳定的坚强战斗堡垒。

  二、选派范围和数量

  对村级党组织“升级晋档、科学发展”活动2014年度考核较差类村、党组织软弱涣散村(社区)和建档立卡贫困村,每个村(社区)都要选派第一书记,做到应派尽派。

  三、人选条件和要求

  第一书记任期一定3年,主要从镇党委书记、县直机关优秀年轻干部、后备干部和因年龄原因从领导岗位上调整下来尚未退休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中选派。选派对象必须是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有较强工作能力、身体状况较好的中共正式党员。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立场坚定,政治素质高。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性观念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为人正派,办事公道,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决定。

  2、敬业勤奋,办事能力强。熟悉基层工作,有比较丰富的工作经验,敬业勤奋,务实创新,在本单位表现比较突出。有农村工作经验或涉农专业技术特长的优先选派。

  3、作风优良,思想品德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热爱基层工作,能够吃苦耐劳,密切联系群众,热心服务群众。

  选派人员在担任党组织第一书记期间不承担原单位工作,在原单位的行政职务、编制等待遇不变,其工资、福利等待遇由原单位发放,不受任何影响。党组织关系转至所驻村(社区)。

  四、主要职责任务

  第一书记在镇党委统一领导下,指导、协助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工作,村(社区)党组织的日常工作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抓。第一书记要围绕以下四项职责,发挥好引导作用、示范作用、联络作用和桥梁作用。

  1、建强基层组织。着力解决班子不团结、软弱无力、工作不在状态、矛盾问题突出等问题,防范应对宗族、黑恶势力的干扰渗透,物色培养村后备干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和民主评议党员,定期参加组织生活,每个月至少参加一次村(社区)“两委”会议,每季度至少参加一次党员大会;推动村上建设和完善村级各项服务设施等,加快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步伐;协助开展农村党员培训和村“两委”干部培训,提高基层干部和农村党员队伍的能力素质;规范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与使用,努力把村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

  2、推动精准扶贫。重点是大力宣传党的扶贫开发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协调、指导、组织机关事业单位联村干部包户、企业帮扶、社会力量扶助等各类到村帮扶力量,深入推动政策落实;组织力量对派驻村贫困户再识别、再核实,逐户找准脱贫瓶颈,依据致贫原因进行科学分类,“一村一策、一户一法”,实施精准扶贫;组织制定贫困村发展规划,落实扶贫项目,培植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因地制宜推广“参股建园”、“参股融资”等扶贫模式,参与整合涉农资金,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扶贫,促进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致富;配合镇村每年年终对贫困户脱贫情况进行调查,核查帮扶项目落实情况、群众收入状况,核实扶贫效益,对贫困户实行动态管理,客观反映扶贫成效。

  3、为民办事服务。重点是推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事项落实,带领村级组织开展为民服务全程代理、民事村办等工作,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经常入户走访,听取意见建议,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努力办实事;关心关爱贫困户、五保户、残疾人、农村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4、提升治理水平。重点是落实“四议两公开”,帮助建立公开公示制度,促进村级事务公开、公平、公正,努力解决优亲厚友、暗箱操作、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特别是对贫困户识别、项目资金安排、项目计划进度、资金支出等涉及贫困群众利益的事项,要全面公示;帮助村干部提高依法办事能力,指导完善村规民约,弘扬文明新风,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五、加强组织领导

  选派第一书记驻村(社区),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解决村级“软、散、乱、穷”等突出问题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和改进机关作风、培养锻炼干部的有效途径,对于落实中央扶贫开发战略,加快“五新”白水建设,巩固党在农村执政的组织基础具有重要意义。各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1、加强统筹协调。县委组织部负责第一书记的选派、考核和奖惩工作;县委农工部、县扶贫办要组织开展涉农、扶贫等政策和技能培训,加强业务指导; 要充分发挥经发、教育、科技、民政、财政、人社、国土资源、住建、交运、水务、农业、文化、卫生计生、环保、林业等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的作用,共同做好工作。

  2、强化保障措施。派出单位党组织要主动听取第一书记工作汇报,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定期到村调查研究,帮助第一书记解决实际问题。财政、民政、农业、果业、水利等涉农单位,要完善工作制度,主动搞好服务,优先保障第一书记任职村所需资金、项目等支持。

  3、严格考核管理。县委组织部和县扶贫办要定期组织召开第一书记工作例会,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帮助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镇党委要加强日常管理,严格考勤。对表现突出、履职优秀的后备干部,优先提拔使用;对起不到示范表率作用的给予通报批评或组织调整。对退居二线担任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履职突出的进行必要表彰,对履职作用不明显且消极怠工的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诫勉谈话。

  4、做好宣传引导。县委宣传部和县文广局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报道部门单位推动驻村(社区)第一书记工作的创新举措、科学做法和实际效果,大力宣传第一书记的先进事迹,深入总结工作经验,推广优秀典型,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形成机关干部深入农村基层、转变工作作风、服务农民群众的浓厚氛围。

   

中共白水县委组织部

        白水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白水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