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度优秀人才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6-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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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对优秀人才的服务管理,进一步健全优秀人才考核评价机制,充分发挥优秀人才在全面实现“四区目标”、绘就“五新蓝图”和实施“六大工程”中的支撑引领作用,根据《渭南市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关于实施人才强县战略的意见》、《白水县县管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6年度优秀人才服务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第一批至第八批在岗的市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市首席行业(学科)专家、市级专家工作站首席专家、第一批至第五批在岗的县管拔尖人才、市“三三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以下统称为“优秀人才”,具体名单附后)。

  二、工作内容

  1、实施目标任务考核。各单位要组织优秀人才根据各自科研、业务发展等情况自主提出本年度工作计划、应完成的目标任务;通过制定目标任务形式,促使各位优秀人才充分发挥科学研究、技术攻关、技术推广、服务群众等作用,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加强政治理论培训。各优秀人才所在单位要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工作部署,组织优秀人才参加政治理论研修或专题理论研讨,参加各类各层次学教活动,有针对性地组织优秀人才进行市、县情考察和专题研讨等活动,进一步提高优秀人才的政治理论水平,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使思想境界不断得到升华。

  3、充分发挥领军作用。为每名优秀人才从所在单位选择确定2至3名35周岁左右的青年骨干作为培养对象,确立培养目标,帮助、指导他们尽快成长为本专业领域内的学科带头人。跟踪抓好优秀人才科研成果的推广与应用,组织他们开展技术与经济对接、技术咨询、技术攻关、技术推广等各种形式的科技服务活动。邀请优秀人才参加政府(单位)的顾问团、咨询团等组织,发挥他们在重大政治、经济决策中的参谋智囊作用。

  4、全面落实相关待遇。各单位对优秀人才急需的科研经费、科研课题、成果开发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和照顾,确保专款专用;落实每年15天的学术休假或健康疗养,休假期间工资、津贴等待遇不变;在阅读有关业务文件方面,与所在单位领导享受同等待遇;对上级有关重要批示精神和本单位的重大决定,所在单位党政组织要及时向他们通报,注意听取他们的合理化建议。

  5、及时报告动态信息。所在单位对优秀人才的工作调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晋升和工资、奖惩、健康状况以及退休等方面的重大变化,须在15个工作日内向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报告。优秀人才退休后,原则上不再列入管理范围。

  6、实行动态管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所在单位书面提出意见,报请县委人才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或人社局批准,取消荣誉称号或相关待遇。(一)丧失基本政治条件的;(二)弄虚作假,谎报成果,骗取荣誉的;(三)未经组织同意,出国(境)逾期不归的;(四)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五)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因个人过失给国家、集体、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后果的;(六)其他原因不宜再作为优秀人才的。

  三、工作要求

  1、优秀人才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共同管理,日常工作委托人才所在单位具体负责。

  2、各单位要迅速对本单位的优秀人才进行细致摸底,全面掌握学历学位、职称职务、近三年主要业绩(1000字左右)、年度目标任务等情况,并认真填写《白水县优秀人才信息登记表》(附件2)、《白水县优秀人才年度目标任务书》(附件4),属第一批至第八批在岗的市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市首席行业(学科)专家、市级专家工作站首席专家序列的人才一并填写《渭南市优秀人才信息登记表》(附件3)、《渭南市优秀人才年度目标任务书》(附件5)。

  3、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年度优秀人才服务管理工作,所有表格要规范填写,于4月7日前将上述涉及材料、资料一式两份(含电子版)报送县委人才办。

  联系人:杜 棡 ,电话:6186300。

  附件:

  1、白水县优秀人才名单

  2、白水县优秀人才信息登记表

  3、渭南市优秀人才信息登记表

  4、白水县优秀人才年度目标任务书

  5、渭南市优秀人才年度目标任务书

  中共白水县委组织部

  2016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