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习贯彻县第十七次党代会精神宣讲活动的通知
白组通〔2016〕83号
中共白水县委组织部
中共白水县委党校
关于开展学习贯彻县第十七次党代会精神宣讲活动的通知
各党(工)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白水县第十七次代表大会报告精神,切实把全县各级党员干部的思想统一到县委的具体要求上来,用报告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为实现“四五六”战略布局和“十三五”规划目标,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经县委同意,决定开展党员干部学习贯彻县第十七次党代会精神专题宣讲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宣讲团组成
为搞好此次县第十七次党代会精神宣讲活动,成立了宣讲团,组成人员如下:
团 长:县委党校副校长 田颍红
副团长:县委党校副校长 范亚梅
成 员:刘秀攀 党杨孝 马会斌
二、总体安排
宣讲团于10月27日开始宣讲,到2016年11月27日结束。宣讲分五个宣讲小组进行,由讲师团成员深入各党(工)委就县第十七次党代会报告进行专题宣讲。
三、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各党(工)委接到通知后,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开展宣讲的重要意义,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各党(工)委要结合实际,认真筹划宣讲活动,积极联系讲师团成员,抓好组织实施,确保做到无盲区、全覆盖。要通过宣讲活动,让广大党员干部准确领会报告精神实质,把全体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代会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上来。
2、精心组织。宣讲时要统一悬挂“XX党(工)委学习贯彻县第十七次党代会精神宣讲报告会”会标,宣讲活动结束后要将学习宣讲情况报县委组织部干部二组。
联系人:张江波 联系电话:0913-6186300
附:1、宣讲活动安排表
2、学习贯彻白水县第十七次党代会精神宣讲报告会情况反馈单
中共白水县委组织部 中共白水县委党校
201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