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习贯彻县第十七次党代会精神宣讲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6-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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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组通〔2016〕83号

  中共白水县委组织部

  中共白水县委党校

  关于开展学习贯彻县第十七次党代会精神宣讲活动的通知

  各党(工)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白水县第十七次代表大会报告精神,切实把全县各级党员干部的思想统一到县委的具体要求上来,用报告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为实现“四五六”战略布局和“十三五”规划目标,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经县委同意,决定开展党员干部学习贯彻县第十七次党代会精神专题宣讲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宣讲团组成

  为搞好此次县第十七次党代会精神宣讲活动,成立了宣讲团,组成人员如下:

  团 长:县委党校副校长 田颍红

  副团长:县委党校副校长 范亚梅

  成 员:刘秀攀 党杨孝 马会斌

  二、总体安排

  宣讲团于10月27日开始宣讲,到2016年11月27日结束。宣讲分五个宣讲小组进行,由讲师团成员深入各党(工)委就县第十七次党代会报告进行专题宣讲。

  三、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各党(工)委接到通知后,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开展宣讲的重要意义,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各党(工)委要结合实际,认真筹划宣讲活动,积极联系讲师团成员,抓好组织实施,确保做到无盲区、全覆盖。要通过宣讲活动,让广大党员干部准确领会报告精神实质,把全体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代会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上来。

  2、精心组织。宣讲时要统一悬挂“XX党(工)委学习贯彻县第十七次党代会精神宣讲报告会”会标,宣讲活动结束后要将学习宣讲情况报县委组织部干部二组。

  联系人:张江波 联系电话:0913-6186300

  附:1、宣讲活动安排表

  2、学习贯彻白水县第十七次党代会精神宣讲报告会情况反馈单

 中共白水县委组织部 中共白水县委党校

 201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