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的实施意见的 通 知

日期:2017-10-19
来源:白水党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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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白水县委办公室

白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的实施意见》的通 知

各镇党委、政府,城关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的实施意见》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白水县委办公室 白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12日



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和市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着力破除制约我县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最大限度地激发人才创新创业创造活力,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助力追赶超越、实现“四五六”富民强县目标,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化人才管理体制机制

(一)精简行政审批权。实施人才管理服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定期对县直部门涉及人才招聘、引进、评价、流动和服务等环节中各种审批和有关规定进行集中检查,清理和规范人才招聘、评价、流动等环节中的行政审批事项。(责任单位:县编办、县人社局)

(二)逐步改革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方式。逐步对教育系统、公立医院等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备案制管理,推行全员岗位聘用制。在人员控制总量内,按规定自主安排,执行用人计划。对县属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可申请特设岗位,不受岗位总量、岗位等级、结构比例限制。主要承担专业技术服务职责的县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不得低于70%。(牵头单位:县编办 配合单位: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卫计局及相关引才单位)

(三)落实人才评价权、职称评审权和兼职审批权。推行分类评价,科学设置评价标准,对不同类型人才采取不同评价侧重。深化县属事业单位职称制度改革,合理确定职称评审、程序、内容和标准。做好县属事业单位试行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初级职称的认定和中高级职称的推荐上报工作;同时积极做好全县非公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初级职称评审、认定和中高级职称推荐上报工作。(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四)改进专业技术领导干部选拔工作。选拔县级职能部门(单位)和企事业单位总工程师、总会计师等专业技术领导干部职务人选,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探索在专业性较强的县属事业单位,按照学科、行业、产业等设立首席专家,聘期3--5年,实施协议工资,聘期内参与重大决策。(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

(五)实施县属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对县属事业单位施行公共目标、业务目标、服务满意度、人才发展、科技工作等情况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单位评先评优、干部任用、经费预算等事项的重要依据,与县级主管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挂钩,综合运用。(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

二、深化招才引智工作

(六)大力推进柔性引才。鼓励市级专家工作站和县级专家工作站等引才平台通过咨询论证、技术攻关等途径,每年组织引进的专家来白水开展活动20人次以上。鼓励县属企事业单位采取聘请国内专家、教授等高层次人才为顾问等兼职方式,每年来白水开展活动20人次以上。鼓励县属单位承包科研模式。鼓励高校高层次人才献计献策,每年邀请国内知名讲师来白讲课。鼓励白水籍在外人才返乡创业,发挥作用。(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县人社局、县卫计局、县果业局、县农业局、县科技局)

(七)积极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每年组织开展“果乡招才引智高校行”活动,宣传白水县情,介绍白水人才政策,推荐白水公开招引人才计划。统筹机构编制资源,整合招录工作程序,每年组织开展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招引工作,为白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研究生以上学历人才。每年组织县属企业组团赴高校院所开展人才招引活动,指导企业搞好各类人才队伍建设。(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编办、县工信局)

(八)重奖引才主体和引进人才。每引进一名陕西省“百人计划”“三秦学者”等省级入选专家,与县属企事业单位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且产生重大成效的,最高可奖励引才主体20万元。对引进到县属企事业单位,且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的博士研究生(正高级职称专家),给予个人15万元的创新创业补助。(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

三、强化人才培养机制

(九)培养党政人才。全面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和省市县出台的“三项机制”。实施“白水先锋”党政人才能力提升工程,开办大讲堂,邀请中省知名专家来白授课。选派党政人才走出去赴高校和红色教育培训基地学习。注重从基层一线遴选干部和多岗位锻炼干部,鼓励干部到艰苦地区、复杂环境、关键岗位上经受锻炼、锤炼作风和增长才干。(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

(十)培养经营管理人才。支持企业面向县内外聘用职业经理人,分层次、大规模加大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力度,鼓励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参加各类工商管理研修班学习。对实绩突出的优秀企业家,推荐参加市以上劳动模范、优秀企业家评选。(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中小企业局)

(十一)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抓好项目建设、现代农业、现代医药、旅游文化、城镇建设等重要领域重点行业的技术带头人、重点学科带头人、好教师、好校长、学科带头人、名医名师、首席工程师、首席农艺师培养。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配合单位:县人才工作各成员单位)

(十二)培养高技能人才。加大企业紧缺技能人才培养培训,着力提升和优化企业生产、流通及服务岗位一线高技能人才的总量和质量。(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责任单位:县总工会、县工信局、县财政局)

(十三)培养农村实用人才。开展“百名农业专家服务三农行动”,实施“阳光工程”“职业农民资格证书”“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项目,大力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培养认定一大批创新型、创业型、经营型、技能型农村实用人才。(责任单位:县农业局)

(十四)培养文化艺术人才。积极挖掘四圣文化,突出“文旅融合、人文特色”主题,带动全县文化建设跨越发展。在社会科学、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文物保护等行业领域,挑选20名文化艺术人才,通过课题资助、项目策划、展演交流等途径,积极为打造华夏四圣文明传承区培养文化艺术人才。

(责任单位:县文广局)

(十五)开展人才交流培养活动。鼓励企事业单位与国(境)外机构开展人才、技术和项目合作交流,产生重大成果的给予适当的经费资助。支持省内外高水平学术会议(学术组织)、专业论坛在白水举办,给予承办单位适当的经费资助。鼓励全县高层次人才带成果参加国内外高水平学术会议。(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工信局)

四、鼓励人才创新创业

(十六)支持人才自主创新创业。对高层次人才带项目、带技术、带资金、带团队来我县创新创业的,享受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对全县发展有重大带动影响的,给予一定的创业补助资金。(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经合局)

(十七)加强服务人才基础平台建设。逐步建设功能齐全、服务完备、满足需要的研发中心、众创孵化基地、专家工作站,对创建为省级、市级研发(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县财政给予一定奖励。(责任单位:县科协、县人社局、县科技局、县工信局)

(十八)鼓励白水籍和县域外大学生返乡来白创新创业。建立“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孵化基地,整合人社、市监、税务等部门资源,建立创新创业综合服务平台,为大学生提供“一站式”创业服务,为入驻孵化基地的大学生提供优质服务及各类优惠政策。对于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双创中心)

(十九)保障人才科研成果收益权。对有发明专利或携带发明专利技术到我县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并取得一定经济效益的人才,按照投入资金比例给予一次性奖励5—20万元,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可按最低60%、最高95% 的比例用于对完成、转化科技成果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和团队进行奖励。(责任单位:县科技局)

(二十)强化人才荣誉激励。设立白水县创新创业杰出人才奖,为全县人才最高荣誉,每五年评选一次,每次不超过10人,每人奖励3万元。继续做好白水县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评选工作,每5年评选一次,每次不超过15人,每人奖励1万元。做好“白水县三三人才”“优秀科技奖”等其他县级人才荣誉评选工作,并按照有关政策落实待遇。(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县人才工作各成员单位)

五、深化人才交流机制

(二十一)畅通人才流动渠道。突破行业、地域、身份等条件限制,打通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各方面优秀人才流动渠道。注重人选思想品德、职业素养、从业经验和专业技能等综合表现,通过人才引进、基层选调、公开选拔、调任等方式,吸引县内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优秀人才进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探索建立全县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集体专户,解决引进人才落户问题。加快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信息化建设,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二十二)加强专业人才交流挂职力度。定期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选派专业技术人才、第一书记到镇(街道)、村挂职服务,有计划地选派镇(街道)和县级部门干部到经济发达地区挂职锻炼。(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各镇、城关街道办、各有关部门)

(二十三)引导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积极申请中省市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和优秀专业人才来白挂职锻炼,优化县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专业结构。在岗位晋升、职称评审等方面,适当提高镇(街道)事业单位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比例,向镇(街道)事业单位倾斜、向一线人员倾斜。继续深化专家人才下基层、名师大篷车和县镇(街道)医疗卫生机构结对帮扶等,引导优秀人才到基层一线发挥作用。(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卫计局、县农业局、县文广局)

(二十四)推进人才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组建白水县优秀人才智库,不断增强人才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发挥入库优秀人才的传帮带作用,培养提升本单位骨干人才业务能力。围绕全县重大建设工程和重点建设项目,研究制定“人才+工程(项目)”双向支持办法,促进人才发展与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紧密结合。围绕全县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研究制定“人才+产业”双向支持办法,促进人才发展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为我县脱贫攻坚工作提供产业支持。(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县人才工作各成员单位)

(二十五)加大教育政策性投入力度。建立健全城乡教师合理流动机制和城乡学校对口支援工作机制,完善贫困村教师优先激励保障机制,抓好贫困镇村教师培训,加大农村贫困学生资助力度,对贫困家庭的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免除学杂费并给予生活补助,积极落实国家对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力度,为我县脱贫工程提供教育支持。(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二十六) 加大城乡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力度。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和医疗专业技术人才纵向流动;加强基层卫生医疗、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和服务能力建设,改善医疗专业技术人才的工作环境和服务条件,为因病致贫的困难群众提供有效的医疗救助,为早日脱贫提供健康支持。(责任单位:县卫计局)

六、强化人才服务保障

(二十七)建立多元投入机制。建立政府引导、单位为主、社会支持的多元投入机制,县政府从2018起每年拿出300万元作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专项用于人才的引进、培养、使用和奖励,并随地方经济的发展、财政收入的增长而逐年增加。各用人单位也要设立相应的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并建立逐年增长机制,重点用于人才引进、培养、激励和科技攻关,同时积极吸纳社会捐赠资金,为人才工作提供经费保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配合单位:县人才工作各成员单位)

(二十八)加大高层次人才安居保障力度。制定出台《白水县人才公寓建设和管理使用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人才公寓配套设施。分层次、多渠道、多方式满足引进人才对住房的需求。切实做好用人主体自建引进人才住房相关规费减免、资金支持等工作,最大程度降低成本。加快推进人才公寓建设,确保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安心居住。对引进到规模企业或事业单位工作的博士研究生,5年内在白水县内未解决住房问题的,每人每月发放住房补贴1000元。对由中省市组织部门选派到我县挂职的优秀年轻干部和优秀专业人才,不能安排住房的,每人每月发放住房补贴1000元。(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二十九)完善优秀高层次人才政策。向优秀高层次人才发放“白水县优秀人才证”。县内公立医院开设优秀高层次人才医疗绿色通道,提供预约诊疗,落实相关专家享受医疗照顾人员待遇。定期组织部分优秀高层次人才休假疗养。每年为优秀高层次人才免费体检1次。在全县所有景区,优秀高层次人才可享受单次携带3人免景区门票待遇。引进的优秀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学校,享受本地户籍学生待遇,由教育局安排其子女到优秀高层次人才意愿的县内公办学校入学。(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县卫计局、县旅游局、县教育局)

七、深化党管人才机制

(三十)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统一领导。发挥县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实行党政“一把手”责任制和党政领导直接联系重点人才和包抓示范点制度,把人才工作列入县、镇(街道)两级党(工)委(党组)书记党建述职重要内容,纳入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评优、干部评价的重要依据。进一步整合县委、县政府相关部门人才工作资源,强化县委人才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对人才工作的协调组织和推动作用。(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县人才工作各成员单位)

(三十一)加强对人才的团结教育服务。发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有针对性地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组织红色教育专题培训或国情省情市情县情考察活动,增强各类人才的政治认同和情感认同。加强党委联系专家和优秀人才工作,完善党政领导干部直接联系人才制度。(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县人才工作各成员单位)

(三十二)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大力宣传中央和省市县人才政策和优秀人才先进事迹,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尊重人才、人人渴望成才、人人努力成才、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配合单位:县人才工作各成员单位)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意见由中共白水县委人才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