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兼职摸排清理专项检查的通知

日期:2021-03-19
来源:白水县党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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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党委、城关街道党工委,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总支、支部),各人民团体党组:

为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在企业和社会团体兼职管理,根据中共渭南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兼职摸排清理专项检查的通知》(渭组通字〔2021〕30号)要求,现就在全县范围开展干部违规兼职摸排清理专项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县处级现职、退出现职及退(离)休干部,科级现职、退出现职及退休干部,科级以下公务员及参公管理人员,国有企业领导人员。

二、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干部在企业和社会团体兼职是否存在以下问题:

①未经审批或备案兼职。

②兼任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的(基金会除外)。

③非工作需要的安置性、照顾性兼职。

④超数量、超届数或超任职年龄界限兼职(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兼职不得超过两届,兼职数量不得超过1个)。

⑤违规取酬、超标准报销工作费用,不按规定报告取酬和报销情况。

⑥利用担任社会团体职务的便利和影响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

三、方法步骤

1.全面自查(3月下旬)。各单位要安排专人携带本单位所有检查对象“姓名和身份证号”名单,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查企业兼职(任职)情况(联系人:侯从风 电话:15229965000),在县民政局核查社团兼职情况(联系人:吕小龙 电话:15592371640)。核查后,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干部在企业和社会团体兼职情况进行统计,填写相关《自查情况统计表》。

2.清理整改(4月上旬)。组织对干部兼职情况进行甄别,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一律清理整改,并严格规定整改完成时限,建立违规兼职整改台账。

3.总结报告(4月2日之前)。总结干部违规兼职摸排清理专项工作的做法成效、自查清理整改情况,分析执行过程中遇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对策建议。

4.适时抽查(4月下旬至5月上旬)。根据各单位自查清理整改情况,县委组织部将对各单位摸排清理结果进行抽查。发现在摸排清理工作中不负责任、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有关要求

1.各镇(办)、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按时完成。

2.要坚持从严从实,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主义,采取座谈了解、查阅资料、个别访谈、全面排查等方式,摸清真实情况。

3.要突出问题导向,深入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对督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要严格落实时间节点及统计报告质量要求,统计数据要准确,自查报告内容要属实,报告和统计表纸质版经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于4月2日前报送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组,电子版打包发送至bs6186826@163.com。

注:相关《自查情况统计表》电子版请自行前往白水党建网http://baishui.wndjlm.org.cn/下载。

联系人:魏哲     电话:6186826



附件: 《自查情况统计表》电子版

1.县处级现职、退出现职及退(离)休干部兼职自查情况表

2.科级现职、退出现职及退休干部兼职自查情况表

3.科级以下公务员及参公管理人员兼职自查情况表

4.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兼职自查情况统计表

5、干部违规兼职整改台账

6、干部在社团、企业兼职(任职)审批备案台账




中共白水县委组织部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