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康镇: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日期:2016-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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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2日上午,白水县杜康镇党委召开会议,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镇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各支部书记、驻村第一书记、大学生村官共90余人参加了集中学习。

  会议首先由镇党委副书记冉强同志组织学习了人民日报出版社发行的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责任·担当中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全文,并进行了简要解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全文共十三条,虽然不长,但言简意赅、简明实用,凸显出一个强烈的信号,就是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有多大权力,就有多大责任。一是在追责上更加完善,不仅要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充分体现了“权责对等”的精神;二是将已有14种问责方式调整为7种,实现纪法分开;三是明确六种问责情形,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镇党委要求,各支部要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列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必学内容,依托“三会一课”制度抓好支部党员学习,使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时刻牢记服务宗旨,牢记责任担当,自觉践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以实际行动推进各项工作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