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固镇:用《白水县基层党建工作问责办法》为党员干部充“动能”

日期:2016-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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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战略要求,进一步夯实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西固镇于近日在镇机关会议室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和各村支书主任学习了《白水县基层党建工作问责条例》。

  会上,西固镇副书记王小博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和各村支书主任对《白水县基层党建工作问责条例》6章21条进行了认真的学习。

  镇党委书记马振华强调:针对目前的不足要向“严”上要求、向“实”处着力,对问责对象、问责事项、问责程序和结果应用进行了明确说明,进一步强化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从严从实抓好基层党建工作。

  通过对《白水县基层党建工作问责办法》的学习,使全体机关干部和各村支书主任对问责对象、问责工作纪律,做到了心中有数,心中有责,是“权责理念”的再造和深化。为解决党员干部不积极、不主动、不作为的问题提供了支持。提高了全体机关干部做好基层党建工作的热情和动力。为党员干部充足了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