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固镇:“三个结合”贯彻落实《白水县基层党建工作问责办法(试行)》

日期:2016-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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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规范和强化党建工作问责,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县委出台了《白水县基层党建工作问责办法(试行)》,经镇党委研究决定,西固镇“三个结合”贯彻落实《白水县基层党建工作问责办法(试行)》。

  一是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相结合。全面深入学习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坚持党要管党,才能管好党;从严治党,才能治好党。做到好干部的五条标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二是与《准则》、《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相结合。将提醒谈话、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取消评优资格、组织调整或处理、问责程序和纪律与《准则》、《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相结合,进一步扎紧纪律的“紧箍咒”, 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线”,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三是与贯彻落实基层党建工作基本规范相结合。结合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基层党建工作基本规范的意见,认真学习县委组织部印发的《白水县基层党建工作基层规范(试行)》,在镇域范围内圈定两个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进行推广,对落实不力的严格按照《白水县基层党建工作问责办法(试行)》实施细则问责,确保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