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社局六项措施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提升服务水平
日期:2013-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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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县人社局根据县委、县政府和市人社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进一步重申六项要求,严明纪律,转变作风,提高效率,全面推进了人社工作落实。
一是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县委《实施办法》,严格执行各项廉洁自律规定,切实遵守党纪国法,准确执行人社工作政策法规,为人社事业科学发展提供纪律保证。全面推进人社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严守工作纪律,严禁擅离职守,严禁上班时间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进一步治庸、治懒、治散、治空、治玩、治奢,打造风清气正、勤政务实的人社干部队伍。
二是认真办理群众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精心做好群众对疑难问题解答、回复工作,为群众全面解读人社惠民政策。对群众的批评和建议,虚心接受,耐心解答,妥善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
三是大力转变会风和文风。精简会议,控制会议规模和时间。本着精简、节约、务实原则,严禁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严格公文管理,严格控制公文篇幅,减少发文数量。
四是切实改进工作方式。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切实改进服务态度,严格执行“首问负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实行“无缝隙、全天候”服务,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现象,同股室、同单位人员既分工又协作,工作人员因公不在岗时,要委托相关人员办理日常业务,确保群众办事不受影响。局系统各级社会公共服务机构经办人员上班期间一律严格使用公务规范用语,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为群众办事提供良好的服务环境。
五是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简化人社行政许可和审批程序,集中受理面向企事业单位、个人的业务事项,开展主动办、马上办、公开办、上门办服务,全面提高人社工作的社会满意度。
六是全面落实责任追究制。严格落实人社系统投诉追究机制,公布分管领导值班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局机关、局属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有关规定,构成违法违纪的,按有关法律及党纪政纪规定追究其法律、纪律责任。( 李 楠 )
一是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县委《实施办法》,严格执行各项廉洁自律规定,切实遵守党纪国法,准确执行人社工作政策法规,为人社事业科学发展提供纪律保证。全面推进人社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严守工作纪律,严禁擅离职守,严禁上班时间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进一步治庸、治懒、治散、治空、治玩、治奢,打造风清气正、勤政务实的人社干部队伍。
二是认真办理群众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精心做好群众对疑难问题解答、回复工作,为群众全面解读人社惠民政策。对群众的批评和建议,虚心接受,耐心解答,妥善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
三是大力转变会风和文风。精简会议,控制会议规模和时间。本着精简、节约、务实原则,严禁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严格公文管理,严格控制公文篇幅,减少发文数量。
四是切实改进工作方式。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切实改进服务态度,严格执行“首问负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实行“无缝隙、全天候”服务,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现象,同股室、同单位人员既分工又协作,工作人员因公不在岗时,要委托相关人员办理日常业务,确保群众办事不受影响。局系统各级社会公共服务机构经办人员上班期间一律严格使用公务规范用语,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为群众办事提供良好的服务环境。
五是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简化人社行政许可和审批程序,集中受理面向企事业单位、个人的业务事项,开展主动办、马上办、公开办、上门办服务,全面提高人社工作的社会满意度。
六是全面落实责任追究制。严格落实人社系统投诉追究机制,公布分管领导值班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局机关、局属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有关规定,构成违法违纪的,按有关法律及党纪政纪规定追究其法律、纪律责任。( 李 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