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中心支部:四项”措施做好党费收缴工作

日期:2015-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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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社局党委人才中心支部内设流动人员支部,用于规范管理高校毕业生中的党员。近期人社局党委为每名党员统一办理由中共白水县委组织部制的党员证。

  人才中心支部和流动人员支部为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工作制定了四项措施:

  一是明确收缴标准。学习“关于对党费收缴工作中几个具体问题的答复”对党费标准进行测算,建立人才中心支部党费管理台帐收缴明细表和流动人员支部党费管理台帐收缴明细表,结合党员增减情况、工资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做到党费的收缴有据可依。

  二是明确收缴时间。按照人社局党委要求按月缴党费,但考虑到退休党员实际情况,可按季缴纳。

  三是明确党费专管员。

  四是规范收缴手续。党员上缴党费,在支部党员缴纳党费登记表缴纳人签字,支部收齐党费后上缴至人社局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