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局“五抓”廉政树清风正气

日期:2017-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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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局认真学习贯彻县十七届二次纪委全会和全市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正风肃纪,完善教育、监督、预防并重的长效管理机制,努力建设风清气正的审计机关。

  一是抓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党组书记(局长)负总责,机关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协调监督,班子成员和股室负责人各负其责工作机制。

  局党组书记(局长)认真履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根据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布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对涉及领导班子成员和各股室负责人在思想、工作和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及时找本人谈话,警示训戒和纠正。每年主持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纠正领导班子中存在的问题。

  二是抓任务分解。局机关党支部按照上级党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结合实际,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并组织实施。各责任领导每年至少两次研究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进展、落实情况。局党支部每年年末向上级党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对涉及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局党组、上级党委、纪委报告。

  三抓。局纪检组长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协助局党组和局党支部具体抓好全局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对策,提出意见和建议;抓好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和制度建设;坚持经常性作风纪律监督检查;开展警示训诫和案件查处。总结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时向党支部、局党组和县纪委汇报。

  四抓“一岗双责”。班子成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履行“一岗双责”, 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做到了一手抓分管工作,一手抓廉政建设。对分管股室和人员切实做到经常教育,严格管理,加强监督,预先防范。

  股室负责人对本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落实完成本股室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任务。全面落实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责任制。办公室抓好机关人、财、物管理。各业务股和办公室及时发现和纠正股室人员违不当行为,并向分管领导和纪检组长报告。

  审计组长对本审计组成员在审计期间廉政建设负责,廉政监督员协助审计组长抓好审计组的廉政建设工作。审计组长带头并要求审计组成员严格遵守审计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及时发现、制止审计人员不当行为,并及时向股室负责人报告。

  五抓考核问责。局考核领导小组、纪检组对本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和问责,与公务员年度考核、股室年度工作考核、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结合进行。对落实审计党风廉政责任和审计纪律好的进行表扬,并总结经验予以推广;在评选先进中,对违纪干部和股室,实行一票否决。定期召开行风监督员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加强对干部作风的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