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组织部征编办坚持“五步走”建立组织史征编工作长效机制

日期:2017-06-29
来源:白水党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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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彻底解决我县组织史征编工作中存在的资料时间跨度大、缺乏经常性的资料收集机制等问题,提高组织史的编纂质量,实现征编工作的日常化和制度化。我办坚持“五步走”建立组织史征编工作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组织史资料联络员制度。组织史编纂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内容庞杂的工作,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有一名领导专门负责此项工作,一名联络员专门负责本单位机构、人事及重大活动等相关资料的征集、核实和上报工作。

二是建立定期报送资料制度。联络员要及时对本单位的组织史资料进行整理和收集,尤其是对在机构改革中设、撤、分、合、转等部门、单位的相关资料要及时跟踪收集,避免因机构变动而造成资料缺乏和信息失真的问题,并要求联络员每年12月至次年的元月底上报本单位全年的组织史资料。

三是建立组织史资料征编年通报制。组织部每年定期对各单位上年度组织史资料的报送情况进行总结,形成通报。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人社局、编办等单位有关人员根据通报查漏补缺,仔细核校全县机构、人事变化情况及在全县重大活动中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讲话精神等内容,为撰写组织工作大事记提供可靠保障。

四是建立资料归类存档制度。各部门各单位要将平时征集的资料进行严格分类,按照单位性质和时间顺序,分门别类进行规范保存,并将平时收集整理的电子版资料备份存档,实现资料保存的规范化和现代化。

五是加强征编工作队伍的建设。为避免编纂业务脱节和编纂人员的断层问题,在编纂队伍的配置上,采用以老带新的办法,切实解决好新老同志在业务上的交替衔接,保留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老中青相结合的骨干队伍,确保征编工作的顺利开展。


(通讯员:任辉 郭海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