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水县教育局“五必须”“三保障”规范学校主题党日活动

日期:2017-11-01
来源:白水党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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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白水县教育局机关党委下发了《关于规范“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2017]119号文件。文件除对“主题党日”活动程序要求外,还提出了“五必须”要求和“三保障”机制。

“五必须”要求主要内容如下:一是事先必须谋划,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之前,必须召开支委会对活动进行谋划安排,并把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员学习教育、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上级交办任务等纳入其中。二是活动必须考勤,党员参加活动必须当场点名,并公布考勤结果。三是缺席必须补课,对因各种原因未参加“主题党日”活动的党员,由支部委员进行集中“补课”。四是领导必须参加,党委委员(党组成员)每月至少参加一个党支部(含包联党支部)的活动,及时发现并纠正活动存在问题,杜绝应付现象。党(总)支部书记和委员必须带头参加活动,督促活动严肃、规范开展。五是跟进必须到位,用好有关表册,如实、准确、完整记录“主题党日”,对活动形成的决议,征集的意见、建议,要进行跟踪研究,并进行落实,及时向党员公布工作进展情况。要完善简报、图片、媒体报道等“主题党日”档案,及时对“主题党日”活动进行宣传。

“三保障”即任务交办制度、预告报告制度、预警问责制度。任务交办制度:党委通过总支、支部层层交办任务,将各项党内生活纳入党员“主题党日”统筹安排,任务落实情况作为季度考核和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专项述职的主要内容。预告报告制度:各党支部在活动开展之前,将当月活动主要内容和要求提前告知到每名党员,让党员做好准备保证活动质量;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向党委报告,党委将以此作为评判支部党内政治生活正常与否的主要依据。预警问责制度:对连续三个月和近半年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由支部委员及时对其进行预警教育。对在规定期限内,不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未完成任务或因党建工作履职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党组织书记,党委视其情节对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促其提高认识,抓好整改。一年内有两次受到预警教育的党员、问责的党组织书记,不得列为推优推先对象,并要对其进行相应的组织处置。

为了督促学校党组织规范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党委还安排全体领导参加11月份包联党组织“主题党日”活动,进行现场指导,并结合学习十九大精神给基层党员讲党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