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水县中小学校党建工作基本规范 (试行)

日期:2017-04-23
来源:白水党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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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组部和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结合我县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规范。

一、责任规范

1.夯实主体责任。各基层学校党(总)支部要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自上而下、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机制。

2.落实党建责任制。支部书记是学校党建第一责任人,要亲抓、勤抓、严抓,推动学校党建深入开展,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党支部成员要立足职责,明确分工,形成合力。

二、组织规范

3.合理设置学校党(总)支部。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要成立党支部,50名以上正式党员的支部应设立党总支,各学校党(总)支部要按照“便于党员活动、便于加强管理、便于发挥作用”的原则,合理划分党小组。党组织机构、人员变动时,都要根据实际,及时同步改设党组织,配好党组织班子,开展党的活动,实现党的工作全覆盖。

4.规范班子构成和换届工作。学校党(总)支部,一般设书记1名,党员人数较多的可设副书记1名,委员3-7名,正式党员人数不足7名的党支部,不建立委员会,只设书记1名。推行党组织与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保证党组织在重大事项决策中的地位。学校基层党组织应当按期换届,每届任期3年;如需提前或延期换届时,应由集体讨论决定,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但延期不得超过一年。

三、工作规范

5.坚持“三会一课”制度。“三会一课”,即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党员大会一般三个月召开一次;支委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到两次,党课一般情况下至少每季度一次。党员必须自觉参加组织生活,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党组织生活。

6.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每年召开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大会,在党员个人自评的基础上,参会党员进行互评,评议结果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对评议不合格的党员要严肃处置。结合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各单位每五年至少集中开展一次党员党性分析活动。

7.完善档案资料。要做好党建活动记录,按照整体工作(计划、总结、会议记录、党建工作宣传、平时检查考核等)、党员教育管理(党员学习记录、党员花名册、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管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等)、党内组织生活(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建设、主题党建活动(“党员周五读书日”、党员志愿服务活动等)等分类收集和整理好各项党建活动的文字、影像档案资料。

8.着力打造示范点。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活动要从本学校党建工作实际出发,在目标规划、活动室建设、活动设计、党建品牌提炼等方面,突出学校特色,避免出现雷同和照搬。各党支部要树立一批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培养党组织先进典型和党员标杆,做好宣传,带动整体。

9.建立党建工作述职制度。每年年初,学校党组织书记分别向党委和本单位党员、群众承诺年度目标和具体措施;同时,上级党组织对学校党组织书记承诺事项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导;年终党组织书记分别向党委和本单位党员干部群众就抓党建工作进行述职,接受评议,评议结果将作为党组织书记个人实绩评定的重要依据。

10.坚持党群共建。学校党支部要依托党组织架构,建立健全群团组织,实现应建尽建。明确党支部书记对群团工作的领导责任,党组织书记每年至少听取1次群团工作汇报,专题研究群团工作。支持学校工会、共青团、少队等群众组织按照各自章程,结合各自特点开展工作,每季度向本单位负责人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四、管理规范

11.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注重选拔党性强、懂教育、会管理、有威信、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的优秀党员干部担任党组织书记。学校党组织书记一般应当具有一定年限的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具有学校党务和行政岗位工作经历。推行党组织书记、校长“一肩挑”,校(园)长不是党员的,书记可由同级党员干部担任任,办学规模大、党员人数多的学校,应配备熟悉党务工作、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的同志担任党组织专职副书记,全力抓好党建工作,民办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一般从学校管理层中产生,符合条件的董事长、校长,报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可担任学校党组织书记。

12.严格党员管理。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白水县发展党员工作手册》的要求,严格发展程序,注重将优秀青年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高质量做好党员发展工作。要按照要求,对学校党员党组织关系进行集中摸排,分类建立固定党员、流动党员工作台账,做到党员组织关系清、基本情况清。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按时足额收缴党费,做好党员服务工作,每个党(总)支部班子成员至少联系一名退休老党员或生活困难党员,了解党员需求,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13.加强教育培训和激励。党(总)支部书记要积极参加党委对机关、学校党组织书记的培训,确保学校党组织书记每年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全年不少于40学时。同时,加强对学校党务干部的培训,有针对性地开展党组织换届选举、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党费收缴、民主评议党员等业务培训。学校党组织要常态化开展教师党员教育培训,确保每名党员每年参加集中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少于24学时。完善激励政策,党组织书记(副书记)与校长(副校长)在岗位等级确定、考核奖励、待遇落实等方面同等对待。专职党务工作人员比照学校同级行政管理人员落实相关待遇,兼职党务工作者应计算工作量。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应与同级表彰的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等享受同等待遇。

五、活动规范

14、明确学校党组织八项职责。一是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引导监督学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治校、规范管理,确保正确办学方向;二是参与讨论决定学校发展规划、重要改革、财务预决算和教学科研、招生录取、基本建设等方面的重大事项,以及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三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在选人用人中发挥主导作用;四是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参与讨论决定人才工作政策措施;五是坚持立德树人、德育为先,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学校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形成良好校风教风学风;六是完善学校党组织设置和工作机制,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七是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加强对违纪违法问题的预防、监督和查处;八是领导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和教职工大会(代表大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15.建立党组织“统一活动日”。各学校党(总)支部要根据实际情况,每月第一天为党组织“统一活动日”。“统一活动日”一般由学校党(总)支部结合自身实际,自主确定活动主题,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活动,做好活动记录。“统一活动日”的主要内容是党员教育、党务公开、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

16.创新活动载体。要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要求,将学校党组织建设纳入学校整体工作之中谋划推进。要组织党员围绕本单位的重点、难点问题,以中、省、市、县“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建主题活动为统领,通过建立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创建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等形式,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使学校党组织“走在前、作表率”。

17、把抓好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作为中小学校党组织重要任务。一是抓好学生德育工作。党组织书记要把德育工作抓在手上,推动解决重要问题。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促进学生养成良好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抓好教室、寝室、图书馆、食堂和网络等思想文化阵地建设与管理,及时解决学生实际困难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使德育工作融入学生日常学习生活,促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二是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加强党史国史和形势政策教育,引导教职工增强政治认同和教书育人责任感。建立常态化的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每月至少组织1次教职工政治学习。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定期分析教职工思想动态,积极为教职工排忧解难。三是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强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注重培育宣传师德标兵、教学骨干和优秀班主任、德育工作者等先进典型,引导教师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坚持课堂讲授有纪律,严禁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反对党的领导、反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有损国家利益和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行。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注册、年度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的首要标准。对教师体罚学生、收受礼品礼金等行为,要批评教育、责令改正;道德败坏、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的,追究党组织书记和行政负责人的责任。

六、保障规范

18.夯实工作基础。各党(总)支部书记要按照规定解决好学校党组织的工作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等问题。要严格按照要求配备学校党务工作人员,学校党务工作人员一般占学校工作人员总数的1%—2%,把党建工作经费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安排,党建经费标准不低于学校经费的2%,保证活动正常开展。各学校党(总)支部书记要建立党员活动室、学习室,做到 “六有”:有“党员活动室”标牌,有“图书角”,有电教设施,有会议桌、椅,有党建资料柜(夹),有室内布置(包括入党誓词、相关制度、党务公开专栏、党员义务和权利、班子成员情况和职务职责、党员状况结构图示等)。

19.强化督导检查。教育局要不定期采取专项专题、定向定点、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学校党建工作进行督查,根据督查发现问题采取提醒教育、通报批评、书面检查、公开检讨、取消当年评优资格、诫勉谈话、组织调整等形式进行问责。建立《中小学校党建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制度》,每学年分两学期,教育局对学校党建工作进行一次全面考评检查,检查结果以《意见反馈单》的形式向学校党组织进行反馈,并抓好跟踪督办。考评结果将作为党委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单位党建工作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工作不力、考评结果靠后的党组织,党委要督促做好整顿工作。

20.健全制度机制。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每年年初,学校党(总)支部要结合上级党建工作精神及学校实际,研究制定党建工作要点,年中汇报工作进展,年末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总结,确保学校党建有安排、有落实,工作水平有提升。制定完善党员学习、组织生活、党员评议、党务公开、民主议事、党费收缴管理、党员发展、党员培训、党内关怀等制度,并认真抓好各项制度落实,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