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水县农村党建规范化20条(试行)

日期:2017-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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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组织规范

  1、理顺组织设置。根据村党总支设置意见,做好村支部升格总支后党员的划分,按照《党章》、《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做好相关的选举工作,明确各委员职责分工并及时上墙,同步更换升格党总支村的各项党组织标识。逐支部建立党员花名册、党费收缴台账、会议记录等基础性资料。

  2、强化领导核心地位。村党组织是村级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支持和保障村民委员会依法开展自治活动。领导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组织依照国家法律规定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二、工作规范

  3、坚持“三会一课”制度。“三会一课”,即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党员大会一般三个月召开一次;支委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到两次,党课一般情况下至少每半年开展一次。

  4、坚持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制度。组织生活会一般半年召开一次,党员在支部或党小组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开展活动。村党组织书记和委员除了参加党小组(或支部)党员组织生活会以外,还要专门召开党组织的民主生活会。村党组织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村党组织书记和委员以检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为主要内容开展活动。

  5、实施“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农村所有村级重大事项都必须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决策实施。“四议”:党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两公开”: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6、定期公开党务村务财务。党务村务财务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村级组织办公经费支出、干部补贴领取情况;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确定、预备党员的转正;党费收缴明细;村规民约的制定;村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及落实;村机动地、林果地等经济资源的开发、承包、租赁、流转;集体所有的土地、房屋、设施等的经营、承包、租赁、出售、转让及费用的收缴和使用;村组建设规划、土地征用及补偿分配、宅基地的规划、报批;优抚对象、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户的确定;政府下拨和社会捐赠的救灾、救济、扶贫、助残等款物的分配、发放;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承包、经费筹集、组织、实施与管理;村集体大额资金的使用、支出;其他事关村民切身利益和全村经济发展稳定的事项等。规范党务村务财务公开的形式、时间和基本程序,要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在便于党员群众观看的地方设立固定的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栏,还可以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明白卡”、民主听证会等形式公开。一般的党务村务财务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涉及农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系的事项要及时公开。

  7、完善档案资料。按照一月一收集,一季一整理,一年一归档的思路,做好党建活动记录(计划、总结、会议记录、党建工作宣传、平时检查考核等)、党员教育管理(党员学习记录、党员花名册、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管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等)、党内组织生活(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建设等分类收集和整理好各项党建活动的文字、影像档案资料。

  三、管理规范

  8、加强村干部管理。严格落实村干部坐班制度,每天必须保证至少有一名村“两委”干部在村轮流坐班;落实村主要干部每周参加镇(街道)工作例会制度。落实村干部请假制度,村主要干部凡因私离开工作岗位2天以上,需向镇(街道)请假。实行村干部目标责任制,每年年初,根据镇(街道)党(工)委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部署,细化量化工作任务;实行公开承诺制,每年年初,村干部就年度内党建工作、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要办的实事作出公开承诺,并就个人廉政建设作出公开承诺;实行绩效考核制,根据镇(街道)党(工)委制定的村干部考核办法和实施细则,对村干部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绩效补贴挂钩;实行表彰激励制,上级党组织定期评选表彰优秀村干部,优先推荐优秀村干部作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实行过错追究制管理,镇(街道)党(工)委根据村干部的岗位职责,实行究错问责制度,加强对村干部的日常管理。同时,建立村干部档案和村党组织书记后备干部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

  9、充分发挥第一书记和大学生村官作用。第一书记指导、协助村党组织开展工作,围绕建强基层组织、推动精准扶贫、为民办事服务、提升治理水平四个方面发挥好引导作用、示范作用、联络作用和桥梁作用。村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大学生村官作用,做好大学生村官的教育管理、培养使用,扎实开展大学生村官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六个一”主题活动(每半年走访一遍全村农户,每年记录一本民情日记,每季度撰写一份调研报告,每人亮出一份公开承诺,每年帮扶一户困难群众,积极办好一些惠民实事),引导大学生村官当好干部群众的通讯员、村级档案的资料员、村情民意的信息员、法律政策的宣传员、社会风尚的引导员、远程教育的管理员、党群活动的组织员、为民办事的服务员,充分发挥其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

  10、严格发展党员。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要求,严格发展程序,高质量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注重在农村现有优秀人员、外出农民工的优秀分子中培养和发展党员,尤其要重视在80后、90后青年农民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着力解决农村党员队伍年龄偏大、学历偏低、能力偏弱等问题。推行发展党员预审制、践诺入党制、公示制、票决制、责任追究制,防止发展党员家族化、近亲化和“突击入党”、“带病入党”。完善发展党员的各类资料档案,建立健全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台账等,杜绝三年不发展党员的“空白村”。

  11、加强党员队伍教育培训。完善党费收缴台账,教育党员主动按月交纳党费。对于领取定额补贴的村干部党员,参照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交纳党费的办法交纳党费;对于离退休党员,按照离退休党员党费收缴标准缴纳党费。村党组织要推行组织生活“小书包”,常态化、针对性地对党员进行党性教育、理论政策、法律法规等培训,确保培训学习全覆盖,每名党员每年参加集中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少于40学时。

  12、实行党员量化考核星级管理。以“一月一考核、一季一评星、一年一奖惩”为主要形式,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每月通过分层分类定标、逐条量化分值,建立党员星级管理“共性+个性”考核标准体系,党支部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对党员进行考核赋分。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邀请包联干部和部分群众代表参加,以党员当季月考核得分情况为主要依据,对党员进行评定记星。年底,党支部根据党员全年评星累计情况,分“五星、四星、三星、二星、一星”五个等次确定党员年度星级。

  13、做好评议党员工作。村党组织每年年底召开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大会,在党员个人自评的基础上,参会党员进行互评,评议结果报镇(街道)党(工)委备案。对评议不合格的党员拒不整改的要严肃处置;对愿意整改的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期限为一年),对整改后评议仍不合格的严肃处置。

  14、实行党建述职。年初,村党组织书记分别向镇(街道)党(工)委和党员、群众承诺年度工作目标和具体推进落实措施;年终,村党组织书记分别向镇(街道)党(工)委和党员就抓党建工作进行述职,接受评议,评议结果公开,并根据评议结果建立整改问题台账,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四、活动规范

  15、建立“统一活动日”。村党组织要根据实际情况,每月确定一天为党组织“统一活动日”。“统一活动日”一般由村党组织结合自身实际,自主确定活动主题,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活动,做好活动记录。“统一活动日”的主要内容有召开党的会议、党员教育、宣传党的政策、党务村务公开、民主议事、志愿服务群众等。同时,建立党内关爱帮扶机制,做到党员“五必访”,即家庭发生纠纷时必访,重大节假日时必访,有病住院时必访,受到处分时必访,生活困难时必访。做好困难党员、老党员的帮扶联系服务,支部班子成员每人联系一名生活困难党员,做好春节期间和“七一”前夕对困难党员、老党员的慰问。对去世党员,支部要送花圈,组织召开追悼会。

  16、开展农村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承诺践诺活动。按照《农村(社区)无职党员设岗分类》,每名农村党员根据个人实际情况,每个岗位每年承诺1-2项具体实在、便于量化考核的事项,将承诺事项落细落小、落实落好,并做到年初公开承诺、平时认真践诺、年终量化考核评定。

  17、加强农村流动党员管理。健全流动党员管理台账,推行党建e平台、网上党支部、流动党员QQ群、微信群等做法,广泛运用“微党课、微视频、微电影”等形式,加强农村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确保每名流动党员信息清、去向明、不失联。

  18、推行群众事务代办制。围绕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不知道政策、不知道流程、不知道找谁”等办事难问题,实行定点代办、上门代办、流动代办等服务模式,推行“一看便知、一问便明、一办便成”的阳光操作,梳理细化代办事项,明确代办人员和职责,按照“登记受理—逐级办理—结果回复”的程序,真正“让群众好办事、为群众办好事”。

  五、保障规范

  19、加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使用。村党组织要完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配套设施和服务功能,达到“七有”标配(即:有固定电话,有值班安排,有村村通广播,有办公设施,有党报党刊,有档案台账,有远程教育网络),环境整洁,绿化美化。有条件的村可以实行“一厅六室”(便民服务大厅、村“两委”办公室、党员活动室、文体娱乐室、医疗卫生室、精准扶贫室、治安警务室)。要充分发挥村级组织活动场所作用,不断拓展服务功能,做到管理规范、使用经常,使其真正成为集村级民主议事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党建活动中心、信息服务中心、文化娱乐中心等多功能为一体的党群服务中心。

  20、用足用好村级组织办公经费和党建专项经费。村党组织要管好用好办公经费、党建专项经费,严格经费的使用范围和监督管理。办公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用品费、水电费、宣传资料费、报刊征订费等维持村级正常运转所必需的基本开支;党建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党组织日常活动、走访慰问贫困党员、表彰奖励优秀党员等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