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中共白水县组织史第五卷资料的通知

日期:2016-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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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组通〔2016〕21号

  中共白水县委组织部

  关于征集中共白水县组织史第五卷资料的

  通 知

各镇党委,城关街道党工委,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单位党组(党委、总支、支部),各人民团体、双管单位党组织:

  中国共产党组织史资料征编工作,是经党中央批准,在中、省、市、县四级开展的一项浩大工程。做好组织史资料征编工作,对于总结党的组织工作、历史经验,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存史、资治、育人”的作用,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中共白水县组织史第五卷资料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料征集的范围

  组织史第五卷资料征集的范围是:2003年6月至2007年5月期间,白水县党、政、军、统、群系统,县所属企事业单位以及党组织关系在白水县的双管单位的组织史资料。

  二、资料征集的内容

  1、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人武部、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年度工作总结、机构及职能、状况、领导人名录以及其他组织资料,由各大办(政工科)负责征集;

  2、乡(镇)党委组织情况概述、机构状况及演变情况、领导人名录以及其他组织资料,由各镇党委负责征集。其中,原冯雷镇党委资料由城关街道党工委负责征集,原雷村乡党委资料由西固镇党委负责征集,原北井头乡党委资料由雷牙镇党委负责征集,原纵目乡党委资料由史官镇党委负责征集,原收水乡党委资料由尧禾镇党委负责征集,原云台乡党委资料由林皋镇党委负责征集;

  3、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人武部、法院、检察院所属支部、委、局、办、科机构状况及演变情况、职能及变化情况、领导人名录以及其他组织资料,由各单位负责征集;

  4、县所属企事业单位机构状况及演变情况、职能及变化情况、领导人名录以及其他组织资料,由各企事业单位整理,上报主管部门审定;

  5、党组织关系在白水县的双管单位机构状况及演变情况、职能及变化情况、领导人名录以及其他组织资料,由双管单位负责征集,并报上级部门审定;

  6、全县行政区划建制变动情况资料,由县民政局提供;

  7、全县组织机构设置与编制的有关资料,由县编办提供。

  三、注意事项

  1、组织机构名称一律标明规范全称;

  2、乡(镇)组织情况概述应写清乡镇党委、人大、政府的任期、党代会、人代会召开的时间(要具体到年月)、选举结果等;

  3、机构状况及演变情况、职能及变化情况要以组织人事部门和县编办的文件为依据;

  4、领导人名录用字要准确无误,任离职时间县委任免的干部以县委组织部文件为准,人代会、政协会、人民团体代表会议选举产生的干部以选举生效时间、届满时间或离任时间为准,需要办理法律手续的按决定任命机关的通知时间为准。所有任离职时间准确到年月,其中女性、少数民族、民主党派或无党派干部要特别加注;

  5、其他组织史资料包括:本机关或部门负责组织召开的有关党的建设的重要会议、重大工作、重要活动等;本级党委领导在《人民日报》、《求是》、《陕西日报》、《当代陕西》等中省报刊发表的有关党建工作的文章,或中省报刊刊载的有关本地区组织工作的报道等资料;省、市领导人来本地区视察、考察工作的有关情况;本单位原领导人的有关政治情况注释(被开除党籍,被依法判刑的刑事犯罪分子)等。

  四、几点要求

  1、加强组织。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迅速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要采取多种渠道,全面收集、整理资料,并于3月28日前将组织史资料征编责任人和联络员(撰写人)的姓名、联系电话(单位电话、手机号码)报县委组织部组织史资料征编办公室。各单位一把手为责任人,各单位联络员为组干、政工干部或办公室主任。

  2、严格程序。必须坚持逐级审核、层层把关制度,上报的所有资料都要有单位主要责任人和联络员(撰写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领导人名录要提供出任职文件的复印件,切实做到征集报送资料的准确、规范。报送资料一式两份,并附电子文档。

  3、把握节点。资料征集工作从发文之日起,至2016年7月31日结束,各单位所有资料务必于2016年6月24日前报县委组织部组织史资料征编办公室。

  联系人:王培元 联系电话: 6186456 13892305716

  附件:1、部门上报资料样本

  2、乡(镇)上报资料样本

  3、企事业单位上报资料样本

  中共白水县委组织部

  2016年3月15日